北京教委规定学校小卖部禁止出售碳酸饮料
学校小卖部 禁售碳酸饮料 要确保饮用水达标
小卖部应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
法制晚报讯(记者 武文娟) 市教委昨天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内开办的商品部(小卖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
禁售有碍健康商品
通知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商品部(小卖部)。同时,学校内开办的小卖部应以服务寄宿学生为目的,价格合理。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
严禁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的产品,严禁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此外,学校要确保饮用水达到有关卫生标准,建立饮用水管理制度。饮水设施由专人负责,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备案。自备井或二次供水应按规定质检。
提倡学校自营食堂
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自行经营食堂,暂时无法自行经营食堂的学校可引入企业承包。无论是自办还是外包,学校管理主体不变,学校不能以包代管。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给个人经营。严禁社会餐饮企业将所承办的学校食堂转包。
自办食堂要加强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自行开办食堂免税和不盈利的成本优势,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记者探访
今天早晨,海淀实验中学的学生告诉记者:“我们学校是一所有带住宿部的中学,学校里面一直都设有小卖部,每天一到下课的时间,小卖部都会非常火爆,大部分同学都是到小卖部里买零食和饮料的。像同学们平时最爱喝的可乐、雪碧等各种碳酸饮料,都可以在学校的小卖部里买到。”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织染局小学,以及109中学等非寄宿制学校的相关人士,他们都表示根据市教委的要求,该校从来都没有设立过小卖部。学生们可能在放学的时候会在校外购买零食或者碳酸饮料等,但是,学生在学校是买不到这些东西的。
(原标题:学校小卖部 禁售碳酸饮料 要确保饮用水达标 小卖部应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
360电子商务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