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根据《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报废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车最高可补贴10万元。
根据方案,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车(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补助标准分三个阶段执行,分别是今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9月20日。第一阶段报废或转出车辆获得的补助最多,随后两个阶段补助标准分别较第一阶段下调20%、40%。
例如,在第一阶段报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可获得补助10万元。但到了第二阶段,补助标准降为8万元,第三阶段为6万元。
据悉,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北京环境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若干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根据授权,由第三方负责审核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相关手续。稿源: 新华社 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