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记者/周聪)能否将80天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工资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以保护女职工的就业权?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日前作出答复称,由于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突出、生育保险待遇人均支出增幅明显,加之“全面两孩”政策的生育释放期,出于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考虑,暂不宜将生育奖励假期工资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
省人社厅介绍,目前,原本由企业承担的职工产假工资已由生育津贴支付。从2015年10月起,广东将生育保险平均缴费率从0.77%下调至0.59%;同年底“全面两孩”政策出台,生育率大幅上升。“一降一升”导致近年全省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明显减少,每年减少企业缴费约23亿元;而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其中生育津贴占基金总支出的63.4%以上。目前全省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全部收不抵支,需动用历年结余才能保障当期待遇发放。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生育医疗费用支出37.66亿元,比2016年增加14.17亿元;生育津贴支出71.15亿元,比2016年增加33.85亿元。全省生育保险基金平均可支付数从2016年底的23个月降为当前的10个月,其中潮州等七市可支付数少于6个月,广州等四市可支付数低于3个月。
省人社厅表示,下一步将开展调研测算和风险评估,为是否将生育奖励假期工资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