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作者:王胜昔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跃跃欲试,“剁手党”又将开始一年一度的网络购物狂欢。毋庸讳言,在享受网上购物无可比拟的便捷性的同时,网购商品的质量也久受诟病。电子商务存在一定虚拟成分,某些电商怀着侥幸的心理,浑水摸鱼,见利忘义,以次充好,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诚信的老话题,又一次摆在全社会的面前。
成熟的网络经济,呼唤社会诚信的支撑。不同于在实体店能看到实物,网上购物只能通过商品的图片来选择。而功能强大的图片处理软件可以美化、亮化商品图片,遮蔽瑕疵,放大展现商品光鲜亮丽的一面,给挑选商品的顾客一种错觉。类似小伎俩,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前一段时间,针对个人诚信缺失欠款不还的现象,全国联网重拳出击治理“老赖”,媒体曝光公开失信者信息,形成社会合力,营造了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的浓厚氛围。用法律治理和约束商业不诚信的方式,也可以运用到电商领域。用法律的硬性约束让经营者不敢失信,让欺骗者受到惩罚,这是全社会的期待。
今年8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首届全国10个“诚信之星”先进事迹,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诚信企业和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江福等5个诚信个人榜上有名。“道德之星”的评选和事迹公开,就是为了激浊扬清,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树立楷模和标杆。
“双十一”作为网络经济的新景观,已经融入经济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如果互联网经济被尔虞我诈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四下穿梭的物流公司送货员运送的是假货和赝品,这样构筑起来的商业大厦终究逃不脱倾覆的命运。
“民无信不立。”诚信,也是商业的试金石。企业家的血管里奔涌着诚信的道德血液,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也才能取得市场的成功。欺人只能一时,诚信方能长久,只有建立稳固的诚信体系,电商才能繁荣发展。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8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