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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 深圳、上海、广东、浙江排名靠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2  来源:深圳晚报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出炉,今年28地区上调远超去年。进入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吉林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宁夏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重庆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在调整后的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中,深圳、上海、广东、浙江排名靠前,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海南、湖南、广西、西藏排名居后,其中广西、西藏均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出炉,今年28地区上调远超去年
 
深圳月最低工资2030元居榜首
 
进入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相继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28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地区数量已大大超过去年。上调后,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多少,深圳又是多少呢?
 
仅剩4地未进行调整
 
进入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吉林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宁夏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重庆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
 
随着上述三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在调整后的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中,深圳、上海、广东、浙江排名靠前,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海南、湖南、广西、西藏排名居后,其中广西、西藏均为1400元,海南、湖南分别以1270元、13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排名最后两位。
 
在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排名中,北京、天津、深圳、广东排名靠前,均超过18元,海南、西藏、广西、湖南、吉林排名靠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11.2至13.5元之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月薪则为1720元。
 
上调地区数量远超去年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大幅增加,其数量已经远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此前对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内需和消费。” 赵锡军表示。
 
辽宁超两年仍未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记者注意到,在还未宣布调整的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中,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已两年多未调整。
 
人社部数据显示,辽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13年7月1日,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
 
河北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4年12月1日,青海上一次调整是在2014年5月1日,江苏上一次调整是在2014年11月1日。需要指出的是,今年江苏曾表示下半年将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指,一般最低工资应为社会平均工资的40%至60%,现时很多地方还未达到此水平,由于劳动力总量每年都在下降,整体用工供不应求,因此最低工资仍存在持续上调的可能。他认为,有的地方一下子调整幅度很大,是因为过去很低,下一步调整还应适度。
 
延伸阅读
 
最低工资哪些行业影响大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主任李永洪分析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工资本就高于最低工资线的企业影响不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比较大。以武汉市为例,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小型餐饮部分工种的工资会涨,从事制造业一线蓝领的底薪及加班工资也将“水涨船高”。
 
加班工资不纳入最低范畴
 
据悉,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新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了解,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一、加班工资;
 
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深圳晚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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